《追风筝的人》

Posted on 下午1:54, under

    在阿富汗有一个古老的习俗,每年的冬天有一个日子是风筝节。那时,家中的儿童们经过一夜难眠后兴奋的带着风筝——自制的或者是购买的——来到一片空旷之地,然后放飞他们心爱的风筝。当风筝如漫天繁星般挂满天空的时候,人们昂着头,气氛紧张,看着风筝间的决斗。那些风筝并不像我们的风筝,他们的线上都沾满了带着锋利缺口的玻璃碎片,随时准备给自己的手或敌人的风筝线以致命的一击。两只漂亮的风筝相遇,总会有一只碎雪花一起飘落,这时,就有了追风筝的人。传说,那个追到最后一只落下来的风筝的人,会交得好运,自然也会受到大家的赞赏和艳羡的目光。

    哈桑就是一个追风筝的人,他总是知道风筝最后会落在何处,所以他总是得到那最后一只从天空飘落的风筝。哈桑是“我”的仆人。故事的主人公是“我”,为什么作者选择“追风筝的人”作为书的名字而不是“放风筝的人”呢?可能是“我”对哈桑的怀念与忏悔是故事的主旋律,还是说整个故事的精神全部体现在那个没什么地位,没什么文化却聪明善良的哈扎拉小男孩身上了呢?

    “我”映射了现实中的好多人,是一个生性自私、懦弱、嫉妒心强的人,而往往是这种人,心中的一点点阴影就会被无限放大,压到自己喘不过气,只有到达另一个陌生的世界,没有认识他的人,没有他熟悉的地点,他才会像一朵布满褶皱的花,渐渐复苏。这可能是因为“我”内心原本就是善良纯洁的,只是没有强大意志力的浇灌,终究只能如一粒干瘪的种子。父亲最亲爱的妻子随着“我”的降生而死去,所以“我”一直怀疑父亲因此而憎恨“我”。随着我渐渐成长,父亲发现“我”丝毫没有当年他自己的气质,丝毫没有多少激情,于是,父亲愈发对我冷漠。风筝节是“我”唯一的筹码,只要赢得风筝赛,并且哈桑追得最后一只风筝,父亲的笑容将会为“我”绽放。一切都很顺利,当“我”击落最后一只风筝的时候,“我”看到了希望。“我”兴奋而焦急的到处寻找哈桑,最后在一个弄堂找到了他。但是他身前还围着另外三个人,那三个人算是当时小孩中的“恶霸”吧。“我”放弃了冲上前去挽救一切的权力,选择了父亲会心的笑容。这似乎是理所当然的,毕竟哈桑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哈扎拉人而已。而阴影就在此刻埋下。当“我”回想起往事的时候,只剩下了后悔,只剩下了哈桑那句“为你,千千万万次”的承诺。“我”受不了,于是选择逃避,选择用一个个谎言去掩盖那最残酷的谎言,于是哈桑肝肠寸断的走了,于是“我”轻松并空虚着,于是两败俱伤。俄国佬攻占阿富汗,于“我”来说是一种解脱,终于可以逃离这个到处沾染着记忆的故土,前往那自由的美国,“我”的内心逐渐开始成长。

    父亲是以一个充满光环的身份出现的,他满身优点。不管是作为一个商人,一个朋友,他都是成功的。而他作为一个伟大的父亲是后来,当“我们”去美国的时候,父亲教导“我”的那些,关心“我”的那些,才真正体现出来。可见,在祖国,在经历那场侵略之前,他只是没有表现出他那慈父的一面。父亲唯一的遗憾,唯一的他深藏内心的那件事就是他年轻的时候睡了他仆人的老婆,而哈桑正是他无法承认的儿子。这个最后解开的谜团其实故事始终都有暗暗的提示,不管是哈桑身上体现了父亲身上种种优点,还是父亲常常为哈桑精心准备的礼物。而当哈桑最终决定离去的时候,父亲眼中难得一见的泪水究竟真的只是因为阿里与他情同手足吗?在到美国后的一段日子,在一个温馨的夜晚,父亲还提到:“要是这时候哈桑在这儿就好了。”这都是一个父亲对一个不能相见的儿子的深深思念啊。光明勇敢的父亲也有难以述怀的往事,这些往事伴随了其一生。从这一点上看,“我”和父亲总算是有了一个交点,这个不该有的交点,同样改变了自己的一生,也改变了另一个人的一生。

    哈桑这个如天使般的孩子,就像除去所有杂质的纯净水,晶莹剔透。我认为,哈桑和“我”原本是一体的,是父亲分为两半,一半给了哈桑,一半给了“我”。哈桑时刻在“我”身边,帮助着这个不灵光的小孩,没有怨言。当“我”以冷僻字难倒并嘲笑哈桑的无知时,他投来羡慕崇拜的眼神;当“我”碰到困难时,哈桑总是挺身而出。最终“我”还是背叛了哈桑,背叛了自己的灵魂,而哈桑无悔。

    那个始终面无表情、忠诚而老实的阿里,自从走后便杳无音讯;俄国佬入侵后,那个欺侮哈桑的帮凶——三人中的一人——在后悔中“品尝”到了当初哈桑的苦楚,并从此一蹶不振,落得凄惨下场,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因果循环;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带着习惯性麻木的神情被带到了“我”家,看,又是一个轮回。

    最后的场景很美好。天空依然如当年的风筝节,只不过这次在美国。哈桑的儿子看到满天风筝,展现了瞬间的笑容,就为了这个笑容,这一次的“我”甘愿成了“追风筝的人”,追逐在一群小孩中间。“为你,千千万万次!”

Posted via email from I wanna say


edit post

所谓风俗

Posted on 上午8:21, under

各地各时风俗各异。北方人可以连续吃面条几个星期,任然感觉它不失润滑的在口中流转,而我对此可能早已食不下咽;西方人可以在见面时很热烈很自然的拥抱亲吻哪怕是陌生人,而我如果如此做的话显然会带来一些诸如变态、流氓之类的新绰号;古代美女只能独守空房而禁止外出只等某君前来迎娶,而现在的女性一个比一个开放,一口一个婚姻自由,性自由等等,要其整日独守房中,她将不哭不闹不上吊,直接把你往上告。扯这些可能比较远,那你可以想一下各国邻邦,各省之间,省内各市,无不为风俗习惯而时常有口角之争,有时甚至付诸武力,情况甚是惨烈。

现在的学校不似中学,学校里你周围的大部分都不是与你一个省市的,所以可能好多人的习惯会与你的有较大的差别,起初你可能对他们的风俗习惯嗤之以鼻,慢慢的你会发现如何去体谅了解他们的风俗,并以此与他们建立联系而不是疏远他们,因为疏远他们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你被疏远了。其实这也是需要锻炼的一点,从前大家都好像是一个家庭出来的人,彼此需要磨合的东西比较少,现在从家里出来了,不是人人都能体谅你的作为,所以你需要花更多的耐心以及敞开你的胸怀,让其他人也能够更快的接受你。

然后我想说,不要试图去鄙视某人与风俗习惯有关的行为,当然缺德行为除外,如果真的不能磨合,那就沉默的走开吧。刚开始如果你试图说服某人改变他的风俗习惯以适应你的习惯时,别人可能会告诉你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他内心也是跟你一样的想法。如果你第二次不假思索的又一次指出别人的习惯行为,那那人在脑海中已经植下了对你厌恶的种子,那种子会随着你建议的次数增长而生根发芽长大,而他也与你渐行渐远,可能永远也不可能成为朋友。

Posted via email from I wanna say


edit post

此处暂停更新

Posted on 上午8:41, under

更新有些麻烦,就不更新了
请访问:zhanghaifeng.posterous.com

edit post

chapter 3

Posted on 下午7:22, under

      他仿佛听见了他妈妈的声音,于是他翻了个身,朝向床的外侧。透过门缝,他果然见到妈妈正在水池边洗着衣服。身旁的小不点他很确定就是几个月没有见的妹妹。他满心欢喜的喊起来:“妈,你们怎么来学校了,什么时候过来的,怎么不跟我说一声?”
      妈妈回过身来,一脸疑惑,然后和妹妹相互望了一眼,突然哈哈的笑了起来,笑得他莫名其妙。当他还是一肚子疑惑的时候,他妹妹手捂着肚子边拼命忍住笑容走过来跟他说:“哥,你是不是睡糊涂了啊,你不是前几天刚回家吗?这阵子怎么说我们到学校去看你啦?”说完又笑个不停。
      他压根没记起来有这回事儿。接着他下意识的将手伸进裤子后边的口袋,当他感到尴尬的时候,他总是喜欢把手伸进裤子后边的口袋来掩饰自己的不安。这时他从口袋碰到一张纸,于是顺手把它拿出来。那张仿佛被他无聊时折成飞机的回程车票跃然眼前。妹妹无不讽刺的说:“哥哥你还蛮有设计师的天份的么!”他自己也笑了起来,虽然他不大明白自己是如何回来的,但似乎真的回来了。于是他也活泛起来,他不想去管那些貌似很可疑但就算可疑也对享受现在没什么影响的事情。妹妹似乎也很高兴,拉着哥哥的手嚷着要陪她玩……
      妹妹现在念初中,在学校是个积极分子,喜欢参加各种活动。这一点和他正好相反,他总是懒得去理那些琐碎的所谓有教育意义的各种活动。妹妹的各科都很平衡,特别是科学课的课业很出色,是老师们眼中的宝。因为她和她妹妹念的是同一个初中,所以他不喜欢到他的母校去闲逛。见到当年教过他的老师有的正好也教他的妹妹,他不用听他们说话就可以看到他们脸上“同是一家人,怎么差这么远呢”,而嘴里却说着现在楚天有出息了,都混到这么有名的学校了。他讨厌这些,但这丝毫不影响他对他妹妹的爱。他跟他妹妹的关系是相当不错的,两人除了学习上共同语言比较少之外,其他时候总是有数不完的默契。当别人都宣称有个姐姐是最幸福的时候,妹妹就严词反驳,坚持有个哥哥是最幸福的。如此等等。
 
      不知何时,他走到了他和他小时候经常去玩的一块空地上,而他妹妹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他没有多想,因为他看到了多年未见的儿时铁哥们儿——张超。多年未见是因为初中时他张超他爸到外地做生意,就把张超带到外边去上学了。楚天无言以喻的高兴,张超的嘴唇似乎也在微微颤抖。他们互相使劲地拍了拍对方的肩膀,好长时间都没有说出话来。等稍微平静了下来后,楚天先说:"你小子还知道回来啊?在外地住的爽呆了吧?“张超道:”哪里哪里,到外面这么长时间,感觉还是家乡好啊,什么都好!“
      ……
      此情此景,达到了一个很高的境界,那就是物是人是,楚天想道。可谓当年他们都还乳臭未干,转眼就梦里花落知多少了。很小他们就已经在一起到处”惹是生非“,从田头到乡人家门口。但他们最长来的就是这块小时候的乐园——空地。这块地像被什么庇佑着似的,一直未被各种无耻的开发商们垂涎。这是上天给我们的礼物,楚天想着。
      张超不知从哪里找来几个弹珠,笑道:”要不要来几局。”
      楚天当然奉陪到底:“那当然!”
      ”嗨,你们玩怎么不叫我啊?“只见琦飞出现在他们面前。
      ”当然欢迎你加入啦!“张超迎着琦飞。
      楚天心里想他们两个怎么认识的,却被他们俩拉着开始了那个小时候的游戏。很快楚天已然没了这个忧虑,只剩下与两个好友间的嬉笑。
 
      又不知过了多久,楚天好像没了时间的概念。天空好像从来就没有要黑的预兆。这一切都像要永恒的继续下去。楚天发现身边又多了一个人,那人却不是他妹妹。他转头一看,竟然是丁苏!楚天虽惊奇,却也没说什么。转头却不见了琦飞和张超,不知他们怎么会消失了。
      丁苏对着楚天笑,笑的很灿烂,然后突然拉着他的手跑起来。楚天不知道她要带他去哪儿,只是有她拉着往前走。确切的说,楚天基本上没使什么力,仿佛飘着向前进。
      过了好一会,楚天眼前出现了他熟悉的富春江,他惊讶于他们竟然跑了这么长的路。丁苏好像一点都不在乎,只是静静地要楚天跟她一起坐在江畔平坦的石头上。楚天感到坐在这边吹拂着微风很惬意,但跟这个美丽的小姑娘一起沉浸在沉默中,颇有些不适应。
      丁苏开口了,她若无其事的说:”我喜欢和我喜欢的人一起在江边看着水波的荡漾。“
      楚天懵了,他不知道该如何反应,只好依旧假装深沉,看着江水打到江边时候激起的小水花。丁苏转过头,深情得望着楚天。楚天也转过头,看着丁苏水灵的眼睛。
      然后……楚天醒了。
 
      这是一个怪异的梦,自己无缘无故回了家,又无缘无故遇到了多年未见得好友,接着无缘无故的梦见丁苏。他觉得最不可思议的是他梦到了自己小时候的玩伴,然而丁苏……其实当时第一次见到丁苏,他就感到了以往所没有碰到过的一种感觉。他不承认他是喜欢丁苏的,因为按照以往的经验,在谈恋爱之前没有出现过这种异样的感觉。还有一个副借口,那就是他说过,他不会向这个城市索取什么东西的,如果一定要找个女友的话,他一定不会在这里找。
      他根据他的判断,再一次证实了梦的荒诞性。他也为自己的梦找到了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他相信自己还是自己,这只是一个无聊的梦。

Posted via email from zhanghaifeng's posterous


edit post

chapter 2

Posted on 下午7:52, under

      对待赴约这回事,他是一定要一本正经的去对待的,因为他觉得他是一个尊重人的人。以往,当别人问起他的女朋友最满意他的哪一点的时候,总是会得到这样的答案:每一次约会的时候,他总是会先在那边等着我,让我感觉他是一个很可靠的男人。
      是的,他并不是一个木讷的人,在他中学的时候,他曾经有过一段还算得上是浪漫的爱情。当然,这段恋情就像大多数同期的恋情一样,有一个不完美的结局,按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像一阵风拂面而过,来无影去无踪,只剩期间感觉到的清新了。但他并没有很伤心,小日子照样一天天的过,福星高照,也算混出头了(他听他奶奶说,上了大学,以后的生活就有了保障)。
      这次跟以往的聚会又不一样,就如电话中他弟兄琦飞向他提到的,铁男要带那个在他们面前提过好几次的小姑娘过来认识认识。当琦飞每每为此兴奋不已的时候,他总是持无所谓的态度的。他早在一年前来到这个城市的时候,就暗暗与这个城市较劲,他不想欠这个城市什么,包括姑娘在内。
      他用梳子给自己的做了个发型,不尽如意,又用手撇了撇,发现刚撇过去,一转头的功夫那撮头发又回到了“起跑线”上。其实每天他都会碰到同样的烦恼,要是没什么紧急的事要去办的话,他会花好长时间去整理他那桀骜不驯的头发。今天晚上有个饭局,所以他不再去理会他的头发,关上门,蹬着他的破自行车,朝东门奔去。
      他的自行车是来到这个城市后不久买的,外形俊美,看起来很拉风。他想起当时那个在学校搞推销的自行车小贩兼某学院学长,便不自觉咬牙切齿起来。外形俊美固然没有错,错就错在这自行车时常到达那个高水平境界:铃铛不响,其他啥都��响。以至于修的费用所占成本越来越高,他恨不得弃它而去,还好,轮子还能滚,就将就着骑吧。
      东门并不很远,还不到5点50,他已然“矗立”在东门外的寒风中。他喜欢这种迎风而立的舒适感。他幻想着自己是一个诗人,想吟两句诗来迎合这个诗意的画面。但他想了几句,不是觉得不够押韵就是感觉没有那种意境。既然不能把几百上千年前的人用过的诗句拿来收为己用,他不得不放弃,同时他再一次深深地敬佩起了古代的著名诗人们。
      飘摇在古代的心还没有回来,琦飞已经走近他了。琦飞狠狠地在他的肩头拍了拍,声音洪亮的说:”楚天老弟,想什么呢,这么投入?本大爷来了都不知道?“这厮总是这样,喜欢给人以惊喜(据其本人说),还喜欢在排大小的时候不经人同意就给认了小弟。对于这些,楚天都很清楚,也不打算跟他闹腾,只是环顾了下四周,问道:”铁男呢,怎么还没到?“
      ”怎么?这么急着见人家小姑娘?听铁男说,那可是个美女哦。”琦飞坏笑着。
      ”是你急着见吧,你都念叨了好几天了。指不定人家铁男跟你看人标准不一样,拖出来个恐龙,到时候你可得顶着。“楚天回敬道。
      ”哈哈,铁男不会这么折磨我们吧!对了,铁男叫我们先到饭店去点菜,她们等会就过来。哎~真不知道他们女的怎么搞的,出来吃个饭还化半天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难不成你也有?“琦飞一脸欠扁相。
      ……
 
      琦飞在楚天所在的初中是个高材生,闻名度几乎超出同期的校长,所以楚天初中时便听说了许多琦飞的事迹。他们在初中时的关系也仅在于此,所以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楚天一直以为琦飞是一个女孩子,直到他们都上了同一个高中。他们在高中里是同班同学,琦飞是优秀学生的楷模,身边总是围着一批在楚天眼中的溜须拍马之流。同理,楚天得出结论,琦飞也是一路货色,正所谓物以类聚嘛,由此两人当时并不很熟,准确来说楚天甚至有些不屑于交识琦飞。依据后来他们的关系来看,楚天确实不是一块学数学的料。辗转来到大学,楚天发现当年意气风发的琦飞竟与自己同一个学校。自己的超常发挥与琦飞的发挥失常完美的交合在一起。他知道琦飞高考发挥不理想,但并不清楚他去了哪儿念书,”鬼才想知道呢“,楚天当时是这么想的。作为同乡,当然,招呼礼仪还是要的,于是就有了第一次同乡聚会。这次聚会的意义在两人的心目中堪比遵义会议,正是这次聚会,他们达成了”我们俩这段真是孽缘啊(酒后真言是也)“这个共识,由此,双双步入友谊的殿堂。
 
      琦飞与楚天点了几个小菜后,铁男风风火火的过来了。她身后翩然而至的气质美女稳稳当当的掩盖了铁男的存在,饭店里一双双眼睛齐刷刷的狙击着她。琦飞一见,远远的便去迎接,笑容可掬。铁男见状忙把美女拉向另一边,生怕琦飞吃了她似的。铁男和琦飞吵吵嚷嚷的走到楚天所在的餐桌旁,挨个找位子坐下,并继续掐着架。楚天的视线却并不在两人身上,而牢牢的锁定在那位气质美女的脸庞。琦飞再一次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嚎叫道:“楚天你干嘛老看人家?”
      ”没有啊,有吗?“楚天试图解释,脸却渐渐憋红了。他一边恨不得灭了琦飞,一边想原来脸红不能憋着,越憋着越显红啊。
      ”没有?难不成你在研究面部情绪不成?“琦飞似乎并没有察觉到楚天的杀气。
      ”很不幸,被你猜中了!“
      ”你小子还挺能装,没看出来啊,哈哈!"
      ”好了,好了,不要吵了,小心吓到人家姑娘!“铁男打圆场,给了楚天一个台阶下,”还是我先来介绍下吧!这个就是传说中的我的室友,超级美女丁苏。”铁男一个转身向着丁苏:“这两个就是我时常像你提起的哥们儿。”
      丁苏刚被琦飞逗得嘎嘎笑,此时大方的伸出手,和他们分别握了握,就算是认识了。
 
      作为同乡团的一员,铁男也是楚天高中时的同学。相对琦飞,铁男是楚天高中时的同桌,两人可谓“臭味相投”,聊起一些事来,总能达成一致性意见。高中入学第一次上课的时候,老师安排座位,本着男生与男生坐的原则把铁男安排成了楚天的同桌。老师为了保住自己的面子,将错就错,我们就成了全班唯一一对男女同桌。其实铁男长得挺不错,不仅不是想象中的男人婆形象,还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照她自己的说法,眼睛眨巴眨巴,追求者就可以排到校门外。不知为何,她父母给他取了这么个血性的名字,所以每到一个新环境,尴尬的事情总是跟随着她。楚天和她也挺有缘,进了同一所大学,要知道他们高中总共才三个人进了这所学校,这得需要前世多少次回眸啊!进大学后的第一次聚会,是铁男提出来的。作为楚天的臭味相投者,他们曾同仇敌忾,一起藐视琦飞。但据她说,所谓多一个朋友就少一个敌人,看在大家同乡的份上,也应该聚聚首。楚天就是被她这段“微词”说服的,觉得挺有道理,就像咱中国人出去,就都是中华民族的儿女啊!那场聚会就像前面说的,挺成功。当楚天和琦飞互相搭着肩唱着歌走在回学校的途中的时候,铁男好像比他们两个还要高兴。
 
      其实这次出来聚的主要任务已经完成了,那就是让楚天和琦飞与丁苏互相认识一下。但说是任务,其实请个客吃个饭是不需要理由的,不知谁说过生日也只是请客吃饭的一个借口而已,实际上吃饭就是为了吃饭,当然聚个首聊聊天也算是个理由。
      丁苏是个开朗的女孩,很快她就和他们打成一片了。有时候聊到铁男他们的家乡,丁苏就饶有趣味的听着;有时候聊到学校的种种趣闻,她也便手舞足蹈的与他们一起讨论,兴奋异常。
      看来饭局的联系力量是无穷的,原本不相识的人们就通过一场饭局紧紧的联系在了一起。中国传统之中饭局总是被一些所谓的专家们唾骂,认为这是一种铺张浪费,认为这是贪污腐败的根源所在。所以饭局就定格为中华传统的糟粕那一部分,就应该被人们舍弃。事实上,饭局并没有专家们所讲的那么可恶,至少它可以维系与加强人们之间的关系。从不见面到不联系再到形同陌路或许就是因为少了饭局这一关吧!
 
      以捎带尴尬的场面开始的饭局最后以欢笑结束,每个人心中都或多或少的有所感触吧。就这样,一群(四个)年轻人怀揣着各自心事,向他们的出发地为目的地前行。琦飞和楚天依旧搭着肩并排走在前面,后面不远处丁苏与铁男细语交谈着。这种场景总是会让人衍生出些许悲伤的情绪来,铁男仰头时,似乎又看到了他们第一次聚会后的场景,只是这一次,又多了一个知心的朋友,如此而已。

Posted via email from zhanghaifeng's posterous


edit post